電動懸臂吊技術操作規程
一、單臂吊起吊重量為2T,嚴禁超過此重量。
二、外單位人員未經本區機電隊允許,不得動用該設備,否則出現一切意外事故均由本人負責。
三、操作人員須持證上崗,嚴禁無證開車,開車前仔細檢查絞車制動閘是否靈活可靠,各部位潤滑油是否充足。鋼絲繩磨損是否超限,繩頭固定是否牢固,發現鋼絲繩脫出滑輪時,立即復位,并檢查地錨,吊鉤、吊臂、吊鏈有無損壞現象。
四、開車時操作手把將卷筒閘位,把大齒輪松開,按相應方向啟動按鈕,使絞車空轉,然后把大齒輪閘位,逐漸松開卷筒閘,使絞車正常工作。
五、停車時閘位卷筒,松開大齒輪閘,朋而使絞車空轉,然后按停止按鈕使電機停轉。
六、單臂吊在下放物體時,給電作業,防止超速,司機工作完畢后,閘死卷筒,將開關手把打到停止位置,并同時切斷室內絞車的電源。
七、操作人員注意力高度集中,正常開車和停車平穩,如無特殊情況,嚴禁起吊當中突然急剎車,以防機件損壞和斷絕事故。
八、絞車在運轉中,嚴禁將兩個閘同時閘緊,防止將電動機燒毀。
九、起吊物件時,吊臂下嚴禁站人,旋轉吊臂等物件達到所需高度閘位卷筒后,方可進行,嚴禁在絞車提升時旋轉吊臂。
十、起吊金屬型設備時,要及時將吊件平穩放下,嚴禁使吊件在空中長時間停留,更不允許司機離開絞車房,以免意外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