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網絡直播營銷興起,對穩就業、促消費發揮了不小的作用。新業態不斷發展變化,監管部門在持續加強監管的同時,有必要跟進完善政策規則、明確行為邊界,促進制度籬笆日益健全。近年來,網絡直播營銷興起,對穩就業、促消費發揮了不小的作用。新業態不斷發展變化,監管部門在持續加強監管的同時,有必要跟進完善政策規則、明確行為邊界,促進制度籬笆日益健全。同時,要從促進新型經濟形態出發,支持其提升經營管理水平和競爭力,持續有序健康發展。
近日,國家網信辦、稅務總局等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網絡直播營利行為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意見》。通過設置“紅綠燈”,能夠讓網絡直播平臺、網絡直播發布者等主體更加明確行為規范和邊界,特別是維護行業稅收秩序、防止國家稅款流失,促進網絡直播行業在發展中規范,在規范中發展。
近年來,網絡直播營銷興起,“人氣爆棚”,對穩就業、促消費發揮了不小的作用。新生事物難免會產生一些灰色地帶,甚至出現“野蠻生長”。網絡直播熱鬧之中也暴露出短板與弱項,甚至違法違規行為,比較突出的有虛假宣傳、銷售假貨、偷逃繳納稅款等問題。
若諸多亂象任其泛濫,在造成消費者權益受損、國家稅款流失的同時,也會使網絡直播這種新型業態難以健康、長久發展。近年來,有關部門重拳出擊有關亂象,查處多起網絡主播偷逃稅案件,其中不乏知名度很高的“頭部主播”,有力維護國家稅法權威、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案件公開后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對網絡直播營利行為而言,雖然有一系列法律法規,包括網絡安全法、電子商務法、稅收征收管理法等進行規范,但其運營畢竟有別于傳統商業模式,業態模式比較特殊,涉及主體較多,給監管帶來新的挑戰,有必要制定更具體、更有針對性的規則,以更好發揮規范引導作用。應該說,這個文件使網絡直播營利行為的“紅綠燈”更為明確,同時也使監管更加有力。
一方面,針對普遍存在的亂象,明確、細化規則。網絡直播處于快速發展階段,網絡直播平臺、經紀公司、網絡主播以及第三方企業等,關系類型復雜,確定納稅主體以及扣繳義務人十分重要。文件規定了相關主體的權利義務,比如,網絡直播平臺應當配合網信、市場監管、稅務等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提供必要的文件、資料和數據等;網絡直播平臺、網絡直播服務機構應當明確區分和界定網絡直播發布者各類收入來源及性質,并依法履行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義務。這些稅收征管的“紅綠燈”,明確了納稅過程中相關主體如何為與不為,有利于制止逃避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義務的企圖。
另一方面,突出協同共治,提升監管合力。網絡直播營利行為涉及眾多主體、市場和行業,對其進行有效監管需要部門間的協同配合。通過建立網信、稅務部門、市場監管部門協同共治的一系列機制,包括信息共享機制、聯合獎懲等,能夠形成更密更嚴的監管格局,讓網絡直播的灰色地帶越來越小,違法違規行為無處藏身,形成更強的震懾力。同時,打擊網絡直播偷逃稅并非只是“一陣風”,稅收大數據分析以及部門信息共享日益加強,常態化監管機制應有效發揮作用。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網絡直播也是如此。新業態不斷發展變化,監管部門在持續加強監管的同時,有必要跟進完善政策規則、明確行為邊界,促進制度籬笆日益健全。在矯正網絡直播違法違規、不可持續行為的同時,又要從促進新型經濟形態出發,支持其提升經營管理水平和競爭力,持續有序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