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30日獲悉,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日前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網絡直播營利行為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進一步規范網絡直播營利行為、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近年來,網絡直播在促進靈活就業、服務經濟發展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同時,網絡直播營利行為也存在網絡直播平臺管理責任不到位、商業營銷行為不規范、偷逃繳納稅款等問題,制約行業健康發展,損害社會公平正義。
對此,《意見》提出,著力構建跨部門協同監管長效機制,加強對網絡直播營利行為的規范性引導,鼓勵支持網絡直播依法合規經營,切實推動網絡直播行業在發展中規范,在規范中發展。
網絡直播平臺更好落實管理主體責任方面,《意見》提出,要加強網絡直播賬號注冊管理和賬號分級分類管理,網絡直播平臺應當每半年向所在地省級網信部門、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存在網絡直播營利行為的網絡直播發布者個人身份、直播賬號、網絡昵稱、取酬賬戶、收入類型及營利情況等信息。
規范網絡直播營銷行為,維護市場秩序方面,《意見》明確,網絡直播平臺和網絡直播發布者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采用價格比較方式開展促銷活動的,應以文字形式顯著標明銷售價格、被比較價格及含義。網絡直播平臺和網絡直播發布者等不得通過造謠、虛假營銷宣傳、自我打賞等方式吸引流量、炒作熱度,誘導消費者打賞和購買商品。
規范稅收管理,促進納稅遵從方面,《意見》要求,網絡直播平臺、網絡直播服務機構應依法履行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義務,不得轉嫁或者逃避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義務,不得策劃、幫助網絡直播發布者實施逃避稅。網絡直播發布者開辦的企業和個人工作室,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賬簿。各級稅務部門要優化稅費宣傳輔導,促進網絡直播平臺、網絡直播服務機構、網絡直播發布者的稅法遵從,引導網絡直播發布者規范納稅、依法享受稅收優惠。要依法查處偷逃稅等涉稅違法犯罪行為,對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社會反映強烈的典型案件進行公開曝光。
《意見》明確,保護網絡直播平臺、網絡直播服務機構、網絡直播發布者依法規范開展生產經營活動的各項合法權益,對依法依規經營、積極承擔社會責任、誠信納稅的,各有關部門依法依規評先樹優給予鼓勵支持。對存在違法違規營利行為的網絡直播發布者,以及存在違法違規行為或者縱容、幫助網絡直播發布者開展違法違規營利行為的網絡直播平臺,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記者 孫韶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