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要促進工業經濟平穩增長,要“推進制造業強鏈補鏈和產業基礎再造”。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主要依靠低成本要素、龐大市場、技術引進等,實現了經濟快速發展。在短短幾十年里,我國發展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第一制造大國,
成為唯一擁有聯合國產業分類中全部工業門類的國家。
雖然在規模和速度方面取得了上述明顯成效,但工業領域仍存在不少薄弱環節,尤其是基礎工業與發達國家差距較大,“工業四基”(核心基礎零部件、關鍵基礎材料、先進基礎工藝、產業技術基礎)
發展嚴重滯后。據統計,我國在高端基礎元器件、核心零部件、先進生產設備、關鍵基礎材料等方面高度依賴從美歐日進口,“卡脖子”問題十分突出。
實施產業基礎再造工程,全面提升工業基礎能力,必須做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一是高度重視基礎研究、共性技術、前瞻技術和戰略性技術的研究。
要加大對基礎研究的投入,設立“產業基礎再造工程”專項資金,整合利用好國家發展改革委、工信部、科技部等部門現有財政支持資金;加快提升企業技術創新能力,推進科技成果轉化應用。
要積極前瞻謀劃未來產業,在科教資源優勢突出、產業基礎雄厚的地區,布局一批國家未來產業技術研究院,加強前沿技術多路徑探索、交叉融合和顛覆性技術供給。
二是建立和完善產業政策長效支持機制。
推動產業政策向重點支持技術攻關型企業轉變,改變過去“抓大放小”的選擇性政策支持方式,以培育“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隱形冠軍”和“獨角獸企業”為重點,
加大產業政策對產業基礎再造中小企業主體的支持力度。建立產業基礎能力攻關企業的穩定長效支持機制,穩定其預期,促進中小企業穩步實施技術攻關計劃。調整優化政府補貼方法,將支點前移,
直接對產業基礎領域的創新型產品實施補貼,改變過去主要補貼下游企業、上游企業不能受益的狀況。
三是協調推進產業基礎能力“點式突破”與全產業鏈“鏈式創新”。
需在突破關鍵核心技術的基礎上,促使產業鏈上下游產品設計、材料開發、工藝開發、裝備制造、示范應用推廣等環節的企業和機構協同聯動,并構建國產首臺(套)、首批次產品大規模市場應用的生態系統,解決國產化技術和產品不愿用、不敢用的難題。
四是形成有利于提升產業基礎能力的產業生態。
進一步深化制度改革,優化基礎能力提升的政策體系。進一步釋放廣大微觀主體的活力,提升企業在復雜競爭環境下的適應能力和發展能力。加快建立和完善新型技術攻關突破機制、
產業鏈上下游和跨領域協作機制、質量提升保障機制、軍民融合協作機制、國企產業基礎再造支持機制和國內國際協同創新機制,為提升產業基礎能力營造良好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