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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衛生健康行業正在進入數字醫療時代。在早期階段,數字醫療主要涉及數據分析、電子醫療和移動醫療技術。美國早在100多年前就有診
所建立了患者個人醫療檔案,用于查詢診療記錄。從20世紀40年代起,統計方法開始大量應用于醫療診斷,許多大學建立醫學實驗室進行臨床
數據分析。進入20世紀70年代后,AI智能出現于藥品生產和醫療服務領域。2000年后AI醫學成像技術進入臨床,機器人參與手術治療。近十年
來,隨著互聯網和移動終端的普及,各國遠程醫療飛速發展,尤其在新冠疫情期間,全球線上診療服務爆發式增長。
??根據美國斯坦福數字醫療中心的劃分方法,數字醫療技術分為五類:一是AI智能,即機器學習和算法。例如計算機醫學成像、醫療檔案的自
然語言處理,AI在診療和開處方藥等方面的應用。二是健康管理IT系統,主要是指電子病歷,包括客戶健康信息的注冊和數據流管理,可為醫療
機構提供自動化的數據支持,為遠程醫療提供互聯網解決方案和云服務。三是遠程醫療和網頁APP應用,包括平臺線上服務、云支撐軟件和社交
媒體等。四是新的臨床治療模式應用,包括遠程手術和病人遙控監測等。五是可穿戴設備,例如智能手環、心電監測和虛擬耳機等新型移動傳感設備。
??此外,數字技術在基因重組和生物醫藥領域的應用也突飛猛進,數字醫療成為全球經濟增長中的一個新興行業。據統計,2022年全球數字醫
療市場的收入額為2100億美元,未來預計年增速將高達18%。
??北美是數字醫療市場最為發達的地區,在遠程醫療和數字設備生產等方面走在世界前列。例如,美國的Teladoc公司是一家大型互聯網醫療服
務商,其在線平臺客戶有近1億人,提供遠程診療、咨詢和藥物配送等一體化服務。加拿大正在推廣全國電子健康檔案系統,建立統一格式的個人
電子檔案,推動全國數據共享。歐洲是全球第二大市場。在英國,國家衛生服務系統已推行電子病歷制度,居民可通過手機APP獲得預約門診、獲
取醫療建議和健康監測等服務,也可通過手機或電子郵件接收醫生開具的電子處方。經歷新冠疫情沖擊后,歐盟委員會充分認識到推行數字醫療的
重要性,2021年提出51億歐元的投資計劃,用于跨國數字醫療協作。亞太地區則是新興市場,伴隨老齡化程度不斷加深和數字經濟崛起,近年來醫
療健康領域的投資大幅增加,中國和印度是數字醫療發展最快的兩個國家。
??展望未來,以人工智能為核心的信息技術革命,將進一步引領醫療健康行業的巨大變化:通過網絡視頻和AI成像,醫患之間的遠程互動將改變傳
統的線下服務模式;具有算法功能的智能手機將成為居民健康數據記錄、識別和監測的便攜工具;生物標志物技術的應用將使得疾病分組更加精細;
植入式數字設備和基因重組技術也將進一步挖掘人體健康潛能等。
??隨著數字中國建設加速推進,數字技術已廣泛應用于“互聯網+醫療健康”、電子病歷和醫保管理等領域。也應看到,我國數字醫療還處于起步階
段,數字技術應用還不夠深入,在立法監管、政策支持和統一標準規范等方面亟待加強。為推動數字醫療高質量發展,讓人民群眾更好享受數字醫療紅
利,提出以下建議。
??第一,加大數字基礎設施建設投入。依托國家電子政務外網、互聯網、光纖寬帶、虛擬專線和5G等網絡建設,加速推進高速泛在、云網融合、智能
敏捷、集約共享、安全可控的全民健康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爭取在“十四五”建成統一權威、互聯互通的全民健康信息平臺支撐保障體系,實現醫療
衛生機構與全民健康信息平臺聯通。
??第二,加強立法和監管保護。從實施個人信息保護法到公布網絡數據安全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再到制定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定等,
我國先后出臺并完善有關制度,共同營造清朗安全的網絡空間。建議加快健全互聯網診療、藥品銷售等監管條例,完善健康大數據開發、使用、共享和
交易等制度規則,推動算法治理,在數據安全和隱私保護等方面做出規范。
??第三,鼓勵數字技術創新。數字醫療技術依賴大規模研發投入,國際上許多創業公司和科技巨頭紛紛投資于數字醫療科技。我國可在產業扶持、投
融資渠道和財稅優惠等方面給予企業相應支持,推動醫療領域重大技術突破,完善數字健康產業鏈、供應鏈和創新鏈,打造創新發展的數字健康產業生態。
??第四,促進大數據共享和標準統一。北美和歐洲國家建立全民電子醫療檔案的實踐說明,大數據共享是數字醫療發展的關鍵因素。我國全民健康信息
平臺已初步建成,但各地在數據標準、提供內容和接口等方面尚不一致,信息孤島問題依然存在。應加強規劃引導,出臺統一的標準規范,推動全國信息
網絡一體化建設。
??第五,創造全社會友好型數字醫療服務環境。醫療技術進步對提升全民數字素養提出了更高要求,可依托基層社區、社會組織和學校等機構,廣泛開
展互聯網和智能技術等方面的教育培訓,消除老年人等特殊群體的使用障礙。同時,提高醫療服務的適老化改造,開辟綠色通道,打造“一站式”醫療服務,著力構建友好型數字社會。
??(房連泉 作者系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發展戰略研究院研究員、世界社保研究中心秘書長)